关于公开遴选南昌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消费补贴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和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26〕1 号),为保障老年人获得适配的养老服务和相关消费补贴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具备承担本项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第三方公司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1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市、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南昌市南昌县民政局202室,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 PDF 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342904979@qq.com。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老年人服务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及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
4.居家上门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将收到通知参加正式遴选(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团队专业能力、过往服务质量制度建设等;评审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评估机构库。联系电话:0791-85721008。
三、其他
1、本公告由南昌市南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