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现将《南昌县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常态化轮候工作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规范清退或腾退产生的公租房空置房源的管理和配置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常态化实物配租机制,提升政务服务和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本《征求意见稿》。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解决清(腾)退的公租房旧房源“怎么分、分给谁、如何操作”的核心问题,将零散的、临时的配租工作固化为透明、稳定的常态化制度,确保将清(腾)退的公租房旧房源公平、精准地配租给最需要、最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
二、 起草依据
本《征求意见稿》主要依据《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13号)和《南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政规〔2025〕2号)规定起草。 同时,充分吸纳了近年来在公租房资格审核、动态监管、选房配租等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
三、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与申请受理:明确了规则的适用范围和依据、常态化受理模式、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并对保障对象范围(本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庭收入、住房、财产等申请资格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2、房源情况与轮候资格:公开了可供配租的两类房源(成套住房、集体宿舍)的具体地理位置与面积信息。明确了新申请家庭、租赁补贴在保家庭、实物在保家庭 三类家庭可纳入本次常态化轮候。
3、配租顺序与流程:
优先级排序:按照“救急救难、覆盖重点、兼顾公平”的原则,设定了五个顺位的优先配租顺序,重点向最低收入家庭(低保、特困等)、优抚对象、重病重残人员、老年人、三孩家庭等特殊困难或重点保障群体倾斜。
公正轮候与选房:建立轮候期制度(一般不超过三年),明确由运营单位组织配租活动,并聘请公证机构全程参与和监督。规定申请人自接到选房通知起有3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房源信息确认和结果反馈,确保流程紧凑、高效。
特殊保障措施:明确对二级以上残疾人、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应优先配租低楼层或电梯房源”。
4、签约、入住与费用:
签约时限:申请人确定房源后,应在收到配租通知单后6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与缴费。
租金与物业费:实行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化租金制度,设置了0%(零租金)、10%、40%、70%、100%五个租金档位,明确了每档对应的适用情形和各小区具体租金标准。同时,明确了各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并对特定群体(如烈属、重病患者)实行物业费减免。
5、附则与监督:明确了组织实施与监督单位、公示网站和监督电话
反馈方式及期限
四、恳请社会各界、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2817896563@qq.com
联系电话:0791-85713679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莲富路789号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
我们诚挚期待您的参与,共同为完善我县公租房管理政策、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贡献力量!
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