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本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东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是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部门,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现规格为正股级,内设有办公室、住院部、门诊部、护理部、、财务科、医技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科等9个内设机构。
编制岗位数40人,现有在编人数35人;财政供养编外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人员0人,临时工1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093.8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3.7万元,增加15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额的33.8%、上级补助收入1386.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093.8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3.7万元,增长152.2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93.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5.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4%;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1%;资本性支出1386.14万元,占支出预算额度的66.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07.7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6万元,增长17.14%。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卫生健康支出629.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住房保障支出25.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766.14万元。较上年增加1260.14万元,增长249.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2020年卫健系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在2021年本单位新建卫生院拟安排医疗专用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6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81.24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381.2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月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用车2辆。
2021年无车辆购置预算安排。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历年安排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1.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3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2093.84万元,较上年增加1263.7万元,增长152.23%。
其中:财政拨款70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6.14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2093.84万元,较上年增加1263.7万元,增长152.2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万元,资本性支出1386.14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