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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352688--2026-01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8-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与古树保护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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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强化法治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引领保障作用,讲好古树名木保护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古树保护的浓厚氛围,在第四个 “8・15” 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泾口乡人民政府,在泾口乡山头吕家组织开展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专项活动。

活动现场,县法院法官在千年古树下现场宣读古树《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实施砍伐损毁、违规修剪、根部硬化、污染侵害等行为,划定古树生存保护边界,压实保护责任;同步举行 “古树守护人” 聘任仪式,落实专人常态化巡护管护,筑牢一线防护屏障。

仪式结束后,各参与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讲和古树保护宣传。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讲解、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向周边群众普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规知识,讲清损毁古树名木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村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古树保护,着力构建 “人人知法、人人护绿、人人尽责” 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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