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县文广旅局承办的《修订<南昌县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县公安局承办的《推进“雪亮工程”视频到期点位续约复建》和《推进“智慧云眼”和农村视频到期点位续约复建》3项决策事项调出2024年度南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4年度南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南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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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程序 |
决策中是否需听证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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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重大重点项目推进计划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县发改委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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