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昌南水厂一级泵房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书,现予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昌南水厂一级泵房工程
拟选址位置:南昌县东新街道
建设内容:该项目按一级泵站标准建设,规划建设一座取水泵房和一座引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1368公顷,共分为量个功能分区:取水泵房区和引桥区。其中取水泵房区0.0948公顷和引桥区0.042公顷。
拟用地面积:总用地2.05亩,其中农用地0.02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2.01亩,未利用地0.02亩。该项目用地未占生态保护红线内用地,未占用自然保护地。
土地规划用途:供水用地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0日
附件:示意图
公示期内,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可书面向本局提出申诉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单位: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熊杰 联系电话:0791-85737901
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2日

扫码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