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603-360121-04-01-910393
南发改综字〔2026〕6号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南新乡团结村“一老一小”幸福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昌县南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南昌县南新乡团结村“一老一小”幸福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和县政府办《关于重点管理老年人安装烟感报警设备等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26年11号)文件精神,同意实施南昌县南新乡团结村“一老一小”幸福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县南新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县南新乡团结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对现有一栋闲置活动中心进行室内外改造,包括餐厅、厨房、日间照料室、图书阅览室、儿童活动室、医务室、卫生间及适老化改造等,室内改造建筑面积732.5㎡;室外改造为场地铺装、停车场及地面修复480㎡,菜地改造及新建停车棚等;家具家电等设备采购。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5万元,资金来源为福彩资金。
此复
扫码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