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南昌县2026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和《南昌县2026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 发布时间:
2026-04-08 15:41
- 来源:
南昌县水利局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大 中 小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用砂保障的指示精神和《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采砂字〔2024〕1号)文件精神,保障市、县重大重点项目和城市基础建设用砂需求,稳定砂石市场,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我县河道采砂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为此起草了该计划和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6年河道采砂计划和实施方案初步拟定后,于2025年12月23日征求了9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同时于2026年4月3日就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竟争审查征求了县司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共收到建议6条,均已采纳。
二、计划和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已批准的《南昌市抚河故道锦江下游干流及安义县潦河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确定南昌县可采区抚河故道6个,列入南昌县2026年开采计划的可采区6个,开采总量为50.16万吨,拟在年度实施方案中实施的可采区6个,其中抚故1号、4号、6号、7号可采区在启动审批许可程序前充分征求所涉乡镇意见,但所涉乡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视为无不同意见。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经核准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方案公布期内(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全县规划可采区的采砂申请,依法核发采砂许可证。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和实施方案为一年一制定, 2026年度全县规划可采区许可期限,自许可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