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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413975-0703-2026-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消防救援局 生成日期: 2026-10-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消防救援局关于公布典型消防执法案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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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消防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警示社会公众知法守法,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个人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指使他人冒险作业案

违法当事人:熊某

违法事实:2026年08月20日15时18分,某公司负责人熊某指派电工陆某、戴某对场所设备进行切割操作,切割作业焊渣掉落引燃地上泡沫发生火灾,熊某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给予当事人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警示提醒

以上案例均为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过失动火作业、强令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吸烟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动火作业行为,严禁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自觉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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