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万象更新!值此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岁序更替,新春将至,“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第2、3、9条明确要求,未经相关部门申请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在全市各县区划定的禁燃区域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任何时段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我市划定的禁燃区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全域,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新建区部分区域。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结合安全防护相关要求,特致信全体市民朋友:
01提高安全意识,主动践行禁限放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燃放时产生的高温明火、飞溅碎片,极易引燃居民住宅、阳台杂物、绿化带植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尤其在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商圈、学校、医院周边燃放,安全风险更为突出,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后果难以预料,请大家自觉做到:禁燃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非禁燃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
02 争做监督者,共过安全祥和年请自觉遵守当地禁燃禁放相关规定,请在非禁燃区域的合法销售点购买合格产品燃放;不在网上或其他非法渠道购买,不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抵制非法燃放行为。您的每一次善意提醒,都是对城市安全的有力支持。
03 选择文明过年方式,共筑安全祥和氛围节日的喜庆更多在于家人团圆、邻里和睦、社会安宁,陪伴家人共度美好时光、开展亲子互动、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点亮节日彩灯,用温馨和谐的方式传递节日祝福,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整洁、文明的节日环境。
守护公共安全,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让我们携手并肩、
同心同向,
自觉践行禁限放,
选择文明新风,
用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春快乐、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