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县域动态
分享到:
南昌县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 发布时间: 2024-04-10 16:43
  •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洪财资〔2024〕1号)有关要求,南昌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财政部、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部署要求,南昌县财政局下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南财国资〔2024〕1号),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对资产年报审核工作,对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同时将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纳入各单位考核内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三、耐心答疑,服务单位。南昌县财政局资产服务股建立了305人的南昌县资产系统技术交流微信群和107人的南昌县资产管理赣政通群,通过微信和赣政通分享编制报表资讯、学习资料,供单位学习参考,同时聘请久其软件的工程师及时答疑,解决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的困惑,加快了资产报表报送的速度,按时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上报工作和会审工作。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