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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县创建全国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 2024-10-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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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3〕124号)、《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的通知》文件精神,各省级体育部门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地区参与,各地方党委政府积极主动申报,全国上下形成了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的浓厚氛围,全国共172个市、县(区)入围创建名单,全省由赣州市、婺源县、瑞昌市、靖安县、南昌县、万载县、永修县、进贤县共8个市、县参加创建工作。

我县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国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作为推动我县全民健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我县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

二、主要任务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科学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和完善群众身边健身场地设施。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力度。

2.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打造特色赛事品牌。全年不少于60项次。

3.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持续提升全民体质。

4.发展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5.突出“三大球”发展,促进体育强国建设。加大“三大球”场地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和参加“三大球”比赛。

6.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精品景区、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等,促进体育消费,带动文旅发展。

7.促进体教整合,加快青少年体育发展。学校贯彻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开足开齐体育课。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建立合理、科学的青少年体教融合训练体系。

8.落实创建实效,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执行标准

1.形成浓厚创建氛围,百姓对创建工作知晓度高于80%。群众对当地全民健身工作满意度高于80%。

2.截至2024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

3.截至2024年底,申报地区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4.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85%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4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16人。

四、后续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围绕创建工作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间,确保任务落实。

2.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创建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方面,统筹安排,整合资源,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向支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3.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集中宣传创建全国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的标准和要求,倡导科学文明的全民健身方式。

4.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五、解读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南昌县教体局

解读人:李兵超

联系电话:0791-8571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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