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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24-06-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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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结合南昌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加强和规范县(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三、主要内容及政策措施

《项目管理办法》由总则、职责分工、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及附则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共三条:对《项目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及原则进行了说明。试点项目按照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按照“依法合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共二条:对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领导体制进行了明确。试点项目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商务局牵头,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共同管理。

第三部分“项目申报程序”共四条:对试点项目的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第一步,试点项目由企业申报;第二步,由县商务局组织初审;第三步,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第四步,进行网站公示,入围实施单位经过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第四部分“项目过程管理”共五条:对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进行了明确。制定联席会议机制,履行统筹项目管理职责,采取现场+材料审核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

第五部分“项目验收”共五条:对试点项目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结果及负面清单进行了明确。由第三方组织专家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报告,提交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两种。单个项目验收得分7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验收。

第六部分“附则”共一条: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效期限进行了明确。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关键词解释

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是指按照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申报,设区市财政局、商务局、供销联社联合推荐,经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公开竞争后确定试点县并以所在地企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通过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建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项目

五、解读单位(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南昌县商务局

解读人:谢洋

联系电话:0791-857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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