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南政复字﹝2026﹞301号)
张欣纯:
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已于2026年8月17日受理。并于同日通过邮寄方式(EMS单号:1309646506550)向你申请时预留的地址送达,但该邮件因故被退回。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政复字﹝2026﹞301号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地址: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508号;联系电话:0791-85785092)领取上述复议受理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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