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司法局关于推荐南昌市促进文旅体商融合暨服务业发展法律服务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南昌市促进文旅体商融合暨服务业发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法律服务类子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审核把关,拟推荐以下单位及个人参评南昌市法律服务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
江西秦风(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南昌县公证处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
舒珍珍(江西澄湖(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791-85716148
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街道向阳路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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