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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614543--2025-006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11-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政复不理决字〔2025〕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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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南政复不理决字〔2025〕118号

喻性兵: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蛟溪村村民喻性兵信访事项的回复》(银信办复字[2025]86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南政复不理决字〔2025〕118号)。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6日通过邮寄方式(EMS单号:1304189400850)向你申请时预留的地址寄送上述决定书,但该邮件被退回。经采取其他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机关(地址: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508号;联系电话:0791-85785092)领取《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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