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南政复不理决字〔2025〕118号
喻性兵: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蛟溪村村民喻性兵信访事项的回复》(银信办复字[2025]86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南政复不理决字〔2025〕118号)。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6日通过邮寄方式(EMS单号:1304189400850)向你申请时预留的地址寄送上述决定书,但该邮件被退回。经采取其他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机关(地址: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508号;联系电话:0791-85785092)领取《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7日
扫码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