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波同志任南昌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南昌县司法局小蓝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世强同志任南昌县莲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菲同志任南昌县东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凤钢同志任南昌县司法局小蓝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松梅同志任南昌县司法局八月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怡丹同志任南昌县司法局莲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叶星同志的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卢程远同志的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文强同志的南昌县莲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翔同志的南昌县司法局八月湖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凯同志的南昌县东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龚平同志的南昌市向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国宝同志的南昌县司法局莲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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