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某公司负责人专程向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来锦旗,称赞黄俊平、朱柳霞、李俊等仲裁员“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全心全意心系百姓”,感谢仲裁员在一起工伤待遇案件中公平高效化解矛盾,成功促成调解。
南昌县某公司员工毛某某在作业中意外受伤,构成工伤十级伤残。因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毛某某遂向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索赔13万余元。
县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理念,未简单一裁了之。仲裁员黄俊平、朱柳霞一方面耐心倾听劳动者诉求,核对证据、释法明理,安抚情绪;另一方面与企业方积极沟通,指出用工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引导其正视责任。庭审中,仲裁员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裁决的时间成本与后续影响,提出折中方案。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于3日内支付7.8万元,双方对结果均表示满意,调解款项已支付给劳动者。
案件办结后,南昌县仲裁院工作人员针对该公司所属行业的用工高频风险点进行梳理,专门开展了一次普法服务,围绕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伤处置流程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高频场景,结合本次纠纷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普法,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完善用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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