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舒萍等10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联动,健全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评价体系
我局将切实发挥牵头主管作用,依托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力量,加快整合建设全县教育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专项数据库。依法依规规范归集从业人员基本身份信息、从业资质材料、教学履职轨迹、合同履约情况、投诉举报核查结果、日常监管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文书及涉教消费纠纷处置等各类信用信息。同步结合行业管理规范,科学制定从业人员信用分级评价办法,实行常态归集、动态更新、分级管控,全面夯实信用监管数字化工作基础。
二、细化认定标准,严格落实严重失信行为清单化管理
针对当前部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虚假宣传、恶意违约、停课失联、卷款跑路等突出问题,我局将立足县域执法实操需要,对照上级信用监管政策要求,联合司法部门依法依规细化出台校外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负面清单。明确将恶意卷款逃逸、虚假欺诈招生、严重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重大合同违约、违法违规吊销从教资格或办学许可等行为全部纳入严重失信管理范畴,统一认定口径、统一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确保日常监管有据可依、执法处置规范严谨。
三、坚持依法依规,完善信用修复和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坚持严管与规范并重、惩戒与修复结合,统筹推进刚性监管与合法权益保障。我局将同步建立健全规范化、可操作的从业人员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对已全面整改到位、足额退费赔付、彻底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后续合规守法从教的失信人员,严格按程序依规开展信用修复,稳妥恢复正常从业信用记录。同时,全面畅通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渠道,规范受理、核查、反馈闭环工作流程,精准做好信用信息纠错更正,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从业权益,确保信用管理全过程公平、公正、规范。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