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昌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3年12月27日,向市反馈了《南昌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县(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12月底,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56件信访件问题已全部销号,我县牵头整改的9个反馈问题已全部销号。
二、主要做法
县(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将推进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及行动自觉,有力地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高位推动,强化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县(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为双主任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区)主要领导对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具体推进,召开环委会全体会议2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小蓝经开区各污染防治专委会等分管领导专项调度会每月至少1次。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坚决把“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跟踪督办。印发了2023年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县委、县政府(区党工委、区管委会)是全县(区)整改任务的责任主体,各地党委政府和县(区)相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全面实施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总体保障各类督察问题、信访交办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还结合深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督察整改“回头看”,切实巩固保障整改成效。
(三)落实公开,强化宣传。坚决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有关要求,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整改销号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注重总结宣传整改正面典型案例,第三轮中央督察期间公布了县(区)3例正面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全社会关注和监督整改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区)牵头整改任务具体进展情况
附件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我县(区)牵头整改任务具体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四: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评估,2022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分别为1.54吨标煤/万元、0.64吨标煤/万元,超《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能源利用上限要求。
整改目标: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评估,确保企业年度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符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整改时限:2024年4月底。
整改措施:
1.2024年4月底前,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项目节能批复。
2.加强对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及项目节能落实情况的监管,严格管控企业产污环节及能耗。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均已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项目节能批复。
2.持续加强了对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及项目节能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严格管控企业产污环节及能耗。
二、反馈问题九:南昌县武阳镇基本农田保护不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将泗洪村31.45亩永久基本农田变为养鱼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移交问题后,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在前期修复未达到复耕条件下,竟然任由承包户私自使用大量建筑垃圾回填,造成新的破坏。
整改目标:涉事地块得到生态安全修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回填土方、外运回填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重新回填种植土。
2.2024年6月底前,将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全县通报,教育引导全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工作。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完成前期回填土方外运工作,清理了用于回填的建筑垃圾,并已回填种植土。2024年5月,武阳镇委托南昌佳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涉事地块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原堆填的建筑垃圾未对地块及周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2024年12月4日,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4年第三次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上,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通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时,将该案例及处理情况一并进行了通报。
三、反馈问题十四:《南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南昌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须2021年3月前建设完成,该项目截至督察时仍未投运,整改严重滞后。
整改目标:南昌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投入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整改措施:
2024年6月底前,明确和落实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南昌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投入正常运行。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南昌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于2023年9月1日开始试运行。运营单位于2024年5月12日组建了专业的运营团队对南昌县畜禽粪集中处理中心开始正常运营。截止2024年9月1日共收集处理畜禽粪污933车次,9192.65吨。2、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县畜禽粪集中处理中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政办发【2024】63号),同时印发了《关于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纪要》【(87)号】明确落实南昌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南昌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投入正常运营。3、县财政为保障南昌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正常运行,先行拨付运营资金50万元。
四、反馈问题十九:南昌县墨家溪湖环湖截污不到位,采样监测显示,湖水总磷浓度0.5毫克/升,为劣Ⅴ类水。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墨家溪湖水质,达到景观水要求。
整改时限:2024年底。
整改措施:
1.2024年3月底前,加强湖区排口整治,实现墨家溪湖全面截污。
2.2024年底前,完成墨家溪湖周边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有效管护墨家溪湖面和湖区周边生态环境,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因时因地制宜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已对墨家溪湖3000余米长的雨污管网、沿湖排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问题排口26处,已封堵26处,已基本完成截污工作,结合周边排水单元改造工作,可彻底断绝周边生活污水排入湖内;
2.南昌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墨家溪湖环湖范围的小区排水单元纳入南昌县水环境三年综合治理范围,实施环湖周边各小区排水单元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已于2024年3月已全面完成环湖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物业已每月定期清运湖面水生植物和生活垃圾。莲塘街道于2024年7月1日委托第三方公司(江西拓谱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墨家溪湖区域的水环境的质量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合格。
五、反馈问题二十七:南昌县江铃铸造厂未开启废气治理设施,造成大气污染。
整改目标:江铃铸造厂涉事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整改措施:
督促南昌县江铃铸造厂制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安排专人负责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放行为。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南昌县江铃铸造厂已制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2024年5月30日,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圣丰检测有限公司对江铃铸造厂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 CMA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F24072J001),检测数据均达标。2024年10月14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厂大件KW造型线浇注废气排气简(DA022)进行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报告编号:赣环监字(2024)第 NC-ZF1019号),检测数据均达标。2024年12月16日,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贯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大件KW造型线浇注废气排气简(DA022)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
因工厂业务转型,江铃铸造厂分阶段进行停产搬迁,江铃铸造厂中小件车间Z148线、DISA线已于2024年10月1日停产,大件KW造型线已于2024年12月31日停产。
六、反馈问题三十四:工业园区污染防控不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规定,没有依法开展建设规划环评的园区,不得引进建设项目。截至督察时,南昌县武阳创业园尚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仍引进江西春阳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西省良美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工业企业入园。
整改目标:完善南昌县武阳创业园通过规划环评手续,加大工业集聚区环境整治力度。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整改措施:
1.2024年1月底前,完成武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并获得环评批复意见。
2.2024年3月底前,对工业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开展梳理排查并落实整改。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2023年12月已完成武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2.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细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南昌市昌南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南昌县武阳创业园区内的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出南昌县恒辉热镀锌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分别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问题,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截止2024年3月底,南昌县恒辉热镀锌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了问题整改。
3.2024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755家次;立案39件拟处罚金额344.5万元,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作出罚金193.3143万元,办理移送公安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各1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0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单》24份。
七、反馈问题三十五:小蓝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7.5万吨/日,实际日均处理量达8.2万吨,超负荷运行,部分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抽查发现该区东莲路明渠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56毫克/升、19.8毫克/升、2.02毫克/升,为劣Ⅴ类水。
整改目标:降低小蓝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东莲路明渠达到景观水标准。
整改时限:2024年底。
整改措施:
1.2024年5月底前,将园区雄溪河以东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缓解小蓝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现状。
2.2024年底前,完成东莲路明渠两侧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修复工作。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雄溪河与莲塘河截污管道连通工程已于2023年10月完工,2024年4月中旬完成项目验收,进行试运行,发现有溢流后进行修复,2025年5月正式将园区雄溪河以东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有效缓解了小蓝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现状。
2、东莲路明渠两侧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修复工作已完工,已完成县城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东莲路明渠达到景观水标准。
八、反馈问题“四十”:南昌健源康复医院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甚至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整改目标: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第三方监测机构,规范第三方监测机构执业行为。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整改措施:
1.2024年3月底前,对江西省肿瘤医院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树林检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联合开展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动,加大对环境监测机构违法线索查处力度。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已对南昌健源康复医院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省创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江西树林检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25日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九、反馈问题五十五:整改不严不实。督察发现,昌东大道(南昌大道以南段)、溪坊村、胡家村、谢埠集贸市场等4处涉及“护城河南侧排水箱涵污水直排抚河问题”整改措施在执行上存在敷衍应付和弄虚作假现象,应于2022年底建设完成的3处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尚未建设,临时排污方案也未实施;南昌市城管执法局瞒报虚报,2家“散乱污”企业上报关停措施已完成,实际未落实到位,其中,1家豆制品厂车间外围污水横溢、异味较重,企业废水依然直排河流,采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分别为3550毫克/升、8.11毫克/升、5.89毫克/升、77.8毫克/升,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以下简称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70倍、0.62倍、10.78倍、4.19倍。
整改目标:解决护城河沿线污水溢流问题,提升护城河水质。
整改时限:2024年底。
整改措施:
2024年8月底前,完成八一排渍道综合整治项目,将昌东大道污水管直通八一排渍道截污管后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消除昌东大道污水管网溢流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2024年9月1日完成项目房屋拆迁8栋共4971平方米;2024年9月3日完成项目鱼塘、菜地等征地;2024年10月31日完成燃气管线110米迁改工作,并同时启动该段污水管网顶管工作;2024年11月1日完成昌东大道顶管并接通昌东大道污水管网;2024年11月15日,受燃气影响部位顶管施工完成,至此昌东大道至莲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全面贯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