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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警示片披露南昌市问题(问题一)销号整改销号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12-15 14:26
  • 来源: 南昌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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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问题:2023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南昌县灌溪湖内有大量的增氧机及管道投饵机,未落实人放天养要求等问题,整改方案明确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2024年7月调度显示“截至2024年6月28日,已全部拆除灌溪湖内投饵机,24个增氧机已拆除20个,剩余4个待灌溪湖内鱼陆续出售后,计划于年底拆除完毕,实行人放天养”。拍摄组2024年10月16日发现仍有3个投饵机及20余台增氧机在使用,11月1日发现仍有投饵养殖情况。进一步调查发现,南昌县仅以简单拆除部分增氧机等方式进行整改,未能解决灌溪湖对外承包养殖的关键问题,导致违规养殖问题久拖不决,灌溪湖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经检测,化学需氧量55mg/L、氨氯2.14mg/L、总氮7.9mg/L、总磷0.35mg/L,分别是地表水Ⅲ类标准2.8倍、2.1倍、7.9倍、7倍。

整改目标:强化灌溪湖水域管理,实行人放天养,解决灌溪湖对外承包养殖问题,水体水质消灭劣V类。

整改措施:1.2025年6月底前,拆除灌溪湖内投饵机、增氧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灌溪湖周边开展巡查,落实人放天养要求,杜绝新增违规养殖设备投放行为。

2.2025年10月底前,加大对灌溪湖周边排口排查整治力度,对非法排口进行封堵取缔;强化灌溪湖周边企业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2025年12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渔业违规养殖行为排查,发现不符合渔业养殖相关政策要求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1.2024年11月6日,灌溪湖内投饵机、增氧机已全部拆除,于2025年4月3日与养殖户达成协议,解除承包合同,已落实人放天养;镇政府已安排农业农村办、环保岗及三个村对灌溪湖进行不定期的巡察,加强日常监管,未发现新增违规养殖设备投放行为;2025 年7月17日,幽兰镇环保岗、工作人员已向灌溪湖中投放适量鲢鱼,进一步净化水质。

2.2025年10月16日对灌溪湖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总磷0.2mg/L、氨氮0.375mg/L、化学需氧量38mg/L,属V类水,灌溪湖水体水质已消灭劣V类;2025年10月底,幽兰镇农业农村办水产岗、环保岗人员已完成对灌溪湖周边排口排查、企业的排查,未发现非法排口及企业违规偷排废水现象;后续,将持续进行常态化巡察,加强日常监管。

3.2025年6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水产违规养殖集中排查的通知》, 对全县范围内湖泊、水库、河沟等大水面养殖主体是否存在违规养殖行为进行排查,共排查3家违规养殖主体,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措施;3家违规养殖主体已全部整改到位,2025年10月24日和11月7日,塔城乡坝塘电排站(电排闸)内龚明德水产养殖场和幽兰镇姜家湖养殖场的投料机和增氧机已拆除,并整改到位;幽兰镇与治理拦河坝内池塘水质服务单位强盛公司因未达到治理要求终止治理合同,池塘实施人放天养;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乡镇加强对全县违规养殖的巡查力度,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问效电话:0791-86356026,公示10不少于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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