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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问题七)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11-25 16:05
  • 来源: 南昌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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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力。2021年8月,景德镇市透光陶瓷新材料公司以“光伏压延玻璃”名义,违规建设1200吨/天平板玻璃生产线,地方工信、发展改革部门监督不到位,项目于2024年2月建成,至今未落实产能置换手续。萍乡市大成陶瓷科技公司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2020年6月建成投产360万平方米/年仿古砖改造项目,地方工信部门未进行处罚,2023年2月该企业再次未批先建30万吨/年云母砖项目。

整改目标: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监管,防控项目盲目落地;举一反三开展全县(区)“两高”项目产能置换、节能审查(含技改项目)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全县(区)“两高”项目产能置换、节能审查(含技改项目)排查整治,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整改成效:1.县发改委、科工局联合开展了“两高”项目自查。经排查,我县无拟建、在建和能评未批先建“两高”项目;有1个存量“两高”项目,项目为南昌小蓝经开区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手续齐全且做了能耗替代方案,不属于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县生态环境局自2021年以来未审批“两高”项目环评文件。2.根据省发改委  省工信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试行)的通知》(赣发改环资〔2025〕717号)要求,建立了县(区)“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

 

问效电话:0791-86356026,公示不少于10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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