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环保公示
分享到:
关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发布时间: 2026-09-01 10:21
  • 来源: 南昌县生态环境局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5297380(南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791-85297380

通讯地址: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

邮    编:330200

批复名称

文号

日期

关于南昌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县汇贤大桥东岸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评字[2026]16号

2026年8月4日

关于江西旺泰实业有限公司汽车空调管联接件及后视镜支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评字[2026]17号

2026年8月10日

关于江西赣特电机有限公司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15000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评字[2026]18号

2026年8月10日

关于江西弘农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硫酸铵烘干挤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评字[2026]19号

2026年8月29日

关于江西鸿棠科技有限公司防火窗、防火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评字[2026]20号

2026年8月29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