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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949429--2026-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6-05-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切实解决群众重复认证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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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高龄津贴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重复认证问题,在省直有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下,依托“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已建成“省统一认证数据库”,并与民政、人社、卫健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可实现“一次认证、互认共享”。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认证渠道数据。线下,各地各相关部门在通过窗口认证、上门认证、单位认证等方式进行人工认证时,要按照“省级主建、市县主用”的原则,依托省级业务系统开展认证工作,并及时将认证数据上传至“省统一认证数据库”,确保认证数据在全省互认共享。线上,推行通过“赣服通”等平台省级认证服务进行认证(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落实一次认证要求。群众在完成办理高龄津贴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格认证中的任一事项时,其认证数据将共享至相关业务系统。对于已按规定完成共享认证且信息有效的群众,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其认证结果;在办理相关认证业务时,不得要求其进行重复认证。

三、做好培训宣传推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业务培训,让各级工作人员明确通过“省统一认证数据库”实现“一次认证、互认共享”的工作要求。要强化协同联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线上可借助政务新媒体矩阵等渠道,以发布图文视频、开展互动等形式宣传;线下可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易拉宝、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素材,同时结合相关活动广泛宣传。

四、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工作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民政、人社、卫健部门要优化认证服务流程,加强对“赣服通”等平台认证服务运维巡检,强化认证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全省贯通、认证数据互认共享、个人信息安全可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做好“赣服通”平台及“省统一认证数据库”技术支撑,强化运维保障、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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