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经2026年3月5日县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南昌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细则>的通知》(南政发〔2022〕17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南政规〔2026〕1号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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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c502352--2026-00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城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13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