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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907478--2026-004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6-08-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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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11处设置点位及记录交通违法类别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序号

地点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澄湖西路与农科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

澄湖西路与小蓝南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

东祥路与汇仁大道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

320国道与西广场一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5

河洲路与芳湖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6

莲塘大道与复兴大道东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7

金沙大道江铃控股处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

南外环高架-金沙大道互通限货卡口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9

洪州大桥-洪州大道限货卡口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0

洪州大桥-东祥路限货卡口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1

迎宾大道与开发路路口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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