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年初,我局认真总结和分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了全年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进一步落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局主要领导在全系统工作会议上专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局党组会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适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通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高行政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中共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各项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联审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2、巩固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便民服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西国浩法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提供专业意见,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法律顾问参会制度,切实提高诉讼答辩、规范性文件质量。
3、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目前执法大队和基层分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均要求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求拍摄违法现场照片,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了每宗案件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人员办理,并实行集体会审,案件调查与审查分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照程序予以立案,并经局长办公会集体审查决定,送达执行。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探索建立包容审慎执法。我局积极推进“企业安静生产日”,更新完善《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安静日”实施方案》,根据要求确定每月 10-25 日为“企业安静日”,规范涉企自然资源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印发《关于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对于不予行政处罚(免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 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处罚”精神,运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对首次发现的、情节轻微的土地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对土地复耕复绿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022年共有258宗涉土违法行为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恢复土地原状,整改到位后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2、加强对自然资源重点领域行政执法。2023年度,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多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陆地涉砂专项整治行动,多次组织召开陆地涉砂整治工作会,草拟《关于成立南昌县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昌县陆地涉砂摸排整治督查指导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了有效合力整治期间,成立了由自然资源、派出所、市监、城管和村委会组成的散乱砂场常态化整治工作组,针对“两场”散乱砂场情况进行巡查监管,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3、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3年我局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结合土地日、地球日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同时3月3日在南新乡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宣传活动。截止2023年11月办理1宗非法毒杀豆雁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计罚款1.54万元,同时责令违法行为人在南新乡沿鄱阳湖区域开展为其1个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对该类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有效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以来,我局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13件,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林权纠纷等三大类型。共办理各类执法案件30件,主要涉及非法占地。根据南昌铁路法院的出庭要求,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五)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
1、强化学法用法。一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学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学法用法坚持常态化。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局、省厅组织的信访公开、行政应诉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水平。每年按时完成干部网络培训学习、年度普法考试,普法学法工作做到常态化。
2、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集体学习,有效提升自然资源执法队伍自然资源、林业执法业务知识水平。同时责任到人,按乡镇划分执法责任片区,将林业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有机结合,同步开展巡查。
(六)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法治宣传成果
突出行业特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参与我县集中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二是突出行业特点,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澄碧湖北广场、玺园社区开展大型专题宣传,配合生态环境局6月2日“环境日”宣传,联合生态环境局、县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送法下乡”宣传。三是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展示、派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印发自然资源知识宣传小册子1000余本,制作宣传标语40余幅、宣传展板20多幅,有效提高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的宣传力度。四是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及时报送本单位典型执法案例,将执法工作动态上传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新法治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应诉压力增大。今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房地产市场预冷等多重因素影响,土地征收和房地产行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明显增多,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较之以往大幅提高,且任务重、责任大,而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为乡镇,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协调能力、法律素养提出了巨大考验,对如何合理安排好应诉与主管工作的关系也有了新的要求。
(二)法治专业人才欠缺。一方面由于现在公职人员待遇与专职律师收入差距较大,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人才很少愿意进入体制内工作,导致专业法律人才难以引进。另一方面我局由于缺乏专业系统培训,加之近年来自然资源系统工作繁忙,学习时间难以保障,导致目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很少。
(三)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的整合,我局执法监管任务不断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编制力量存在不足。由于南昌县监管面广、量大、点多,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土地、林业、规划等业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把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工作,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自然资源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关键少数”标杆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重点,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关键岗位为对象,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自然资源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支持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年,局主要领导3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本局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机构、人员设置,经费得到保障,今年我局共接到行政诉讼13件,行政诉讼全部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局主要领导在全系统工作会议上专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局党组会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适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4次召开陆地涉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协调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合力推进陆地涉砂行政执法,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力度。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系统学习、常态学习、深度学习,形成良好的党史、法治知识学习氛围。通过学法考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活动契机,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继续发挥拓展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自然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制保障。
(三)进一步提高责任担当意识。
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然资源队伍建设,结合主题教育的调查研究要求,了解基层普法、法治建设存在的困难。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将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服务型法治政府。
(四)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层次。
通过各类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在乡镇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宣传,探索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法、懂法,广泛宣传有关自然资源政策,为2024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