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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7-024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6-07-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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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全县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各专项(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特别是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政府投资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统筹组织衔接平衡和论证。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指导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规划工作。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县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综合协调财政、信贷、土地、投资、价格、产业政策、资源环保政策、生产安全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等杠杆,运用县直接掌握的经济资源和手段,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城市之间、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组织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地有关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参与拟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评估宏观调控成效。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行为。

(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重大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国家、省、市和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统筹组织全县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组织县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和后评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库和评审专家网络的建设管理,组织重大重点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县重大规划经费和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指导协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以工代赈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拟订中介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申报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县区域经济协调协作发展,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谋划城乡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和产业支撑项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报批和监管。组织拟订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方案;研究衔接和组织推进全县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建设。

(七)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安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以及外贸进口计划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预测监测能源需求和能源发展情况,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协调处理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协调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节能及节能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制定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全县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工作。

(十)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煤、电、油、粮食等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十一)研究提出本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本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政策依据;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适时提出全县价格监控目标;落实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价格调整方案,并在全县经织实施。

(十四)依法建立完善价格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综合运用市场调节和行政干预手段调控市场价格行为。

(十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健全和实施价格听证决策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

(十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负责核发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定期组织审验。

(十七)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并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县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具体建议。

(十八)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九)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成本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价格认证、价格鉴定、涉案物品的评估工作。

(二十一)负责指导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一):

(一)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出至县生态环境部门。

(二)将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出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将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出至县审计局。

(四)将价格监督与反垄断职责划出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出至县医疗保障局。

(六)明确人才工作职责:牵头人才队伍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衔接方面的工作。

(七)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鼓励、支持工艺技术先进、危险和有害因素较小的建设项目,限制、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网点;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和保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能源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县价格认证中心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职能,调定价工作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职能,违反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处罚等职能回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九)县经济研究中心的草拟全县经济发展规划方案职能回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十)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与县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排有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有关工作。

(十二)与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等前期工作,申报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承担铁路、航空建设涉及地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职责调整(二)

将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粮食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规划和总量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粮食收购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粮食储备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油)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粮食(油)紧急调度、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4.负责指导实施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范围内政策性粮食(油)的监管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诸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

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县级层面的日常工作。

职责调整(三)

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分析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发展态势; 统筹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监测组具体监测工作,对监测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协调推进; 健全经济工作责任体系;指导、协调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及各相关部门构建行之有效的经济运行监测和响应机制;承担国民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日常事务性工作。

职责调整四(四)

负责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综合协调。协同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落实国防动员需求。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县委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负责本委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科、文秘档案、来信来访、劳动工资、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内部规章、对外联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规定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相关建设项目。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分析,针对经济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综合调控的政策建议;归口管理县重大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协调重大发展和产业政策;负责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本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政策依据;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衔接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民族、政法及妇女儿童等领域发展政策、年度计划等安排;指导申报社会事业项目,负责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重要改革方案前期论证,协调推进发展系统牵头的专项改革;负责非上市改选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经济运行监测股

负责牵头组织实话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分析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发展态势;统筹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监测组具体监测工作,对监测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协调推进;

(四)项目规划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统筹协调申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牵头组织编制年度县重大重点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和改革性融资项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市政基础设施、排水防涝设施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统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评估督导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重大战略和政策,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承担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相关产业重大工程,统筹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相关产业重大工程,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园和开发区改创新,促进创新创业,综合分析外资利用和境外投资,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款项目,负责重点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控制外债总量,推进涉外项目。负责“数字昌南”规划和建设,牵着协调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六)农村经济股

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区域协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指导申报和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等前期工作。分析“三农”问题,监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衔接平衡农、林、水、气年度计划,争取和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七)生态文明与能源股

拟定且县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参与水资源平衡与生态建设规划。组织申报节能与生态文明项目,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节能目标考核。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承担协调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定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负责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审批服务股

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咨询等工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概算调整,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九)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协调推进发改系统牵着的专项改革。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统筹全县营商环境参评工作,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十)粮食管理股

负责全县粮食政策制定、规定实施与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食管理,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与军粮供应。负责拟定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划,负责粮食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指导粮食行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监管全县政策性粮食的储备与流通,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涉粮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话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一)价格管理股

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拟定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跑路检查落实情况。健全和实话价格听证决策制度。负责省、市主管部门指定的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提出政府定价及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的制定、调整建议。组织实话农产品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

(十二)人防股

拟定实施本县人防政策规定,监督人防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制订城市人民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推进人防信息化建设,组织指挥通信业务训练,承担防空袭演习的组织工作。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减灾工作。监督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指导按人防要求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国防动员股

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督导核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指挥与通信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单位负责人:刘志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洪州大道9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791-8571214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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