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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679500--2026-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6-01-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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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立足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核心职能,将法治建设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全县文旅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完善组织架构。 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队)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 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项目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议等关键环节。全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3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8份,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合规。

(二)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法治意识全面提升

1.抓实系统内普法。将法治理论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2.面向社会广泛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A级旅游景区等阵地,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发放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展普法覆盖面等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法律法规。

(三)深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3.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受理行政审批事项8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4.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水平,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张清单”要求及“法码同行”检查标准,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2025年,我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今年办案9起,受理办结12345平台服务工单112条,其中含旅游景区投诉、建议42条。共出动车次502次、人次1094次、对文化等市场检查736家次。立案处罚9件,处罚、没收金额12万余元;收缴盗版图书约276册、拆除建成区内的小区居民家的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60套、没收擅自经营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12套,关停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娱乐场所1家。持续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出版物市场等的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5.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行社、导游、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的监管,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乱象,对旅游市场检查(含专项检查)90家次,共受理旅游行业投诉68件(其中涉及旅游景区26件、旅行社42件),处理旅行社有关旅游消费、服务质量等纠纷投诉问题共计25件,协调解决旅游纠纷诚信退赔13680元,超管辖范围及共性重复11起,转办4起,协查2起,涉导游乱象立案2件,办结率和满意度100%,9—11月投诉为零。截止11月底旅游行业投诉率下降82.5%,有效遏制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现象,提升了我县旅游形象。

二、主要存在问题

1.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面对新业态、新问题,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化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2.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普法需加强。

3.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在文旅融合背景下,部分领域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效率和信息共享机制仍需优化。

4.对新业态的监管研究需持续深化。针对网络表演、沉浸式娱乐、研学旅行等新业态的监管规范和执法实践仍需探索完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1. 带头履行法治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推进会3次,研究解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执法队伍培训、新业态监管等重点难点问题12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全年开展专题学法4次;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 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在重大项目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全年主持召开合法性审查会议5次,审议重大事项130项,均实现合法合规推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3件,满意率达100%。

3.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定期对各股室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对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约谈,切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扣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将法治理念深度融入文化传承、旅游发展全链条,切实提升文广文旅系统依法治理能力,结合行业特性与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监管效能

立足文旅行业监管特点,推进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制定文旅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细化文化娱乐、演出市场、旅游服务、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处罚标准;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深化“互联网+执法”应用,推广非现场执法系统,提升线上办案效率和结果公开率;建立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直播文旅、研学旅游等新领域实行分类指导,既守住合规底线,又保障创新活力。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全年组织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不少于60学时;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通过案例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夯实法治融合基础

以制度完善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法治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一是规范文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涉及文旅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权益保障等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专家论证,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不少于1件。二是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建立文旅行业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列席制度,涉及景区开发、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事前进行法治风险评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通过座谈调研、意见征集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三是强化政策落地保障,围绕文物保护、非遗传承、旅游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细化法律法规配套实施细则;建立政策执行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法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执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聚焦文旅纠纷“时效性强、异地维权难”特点,打造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一是健全联动解纷平台,联合法院、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重点景区设立文旅纠纷调处中心,组建由法官、行业专家、人民调解员构成的专业化团队,实现“一揽子调处” 。推行“景区调解员备案制”,在4A级景区设立标准化调解室,建立纠纷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前端预警、即时响应。二是优化解纷服务模式,依托智慧平台开通线上调解、远程立案、电子送达等服务,让异地游客“零跑腿”化解纠纷;升级“流动调解”机制,在旅游高峰期将调解服务延伸至景区景点、乡村民宿,现场化解门票退费、服务不符等常见纠纷。三是强化源头治理预防,建立文旅纠纷“三色预警”制度,通过大数据分析投诉数据,对高频纠纷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相关企业完善安全保障、合同管理等制度,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建立旅游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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