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抓实理论武装,筑牢干部法治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组织学习和运用工作。2023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组织开展2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开展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培训,参加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现代化”培训班的三期培训,不断提升应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二)抓实理论武装,筑牢干部法治思想根基。
创新利企便民政务服务方式。积极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6号)文件精神,我局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直接按政策降低了费率,并按文件要求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到2024年底,截至目前共降低工伤保险费1862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改善了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通过推进“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37.11万元,惠及职工41121人,企业1090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
建立“企业安静日”制度。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小蓝经开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奋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县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建立了“企业安静日”制度。除因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在“企业安静日”期间,不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规范制度流程,推动行政运行依法依规
持续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框架,构建闭环式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在起草事关市场主体、特定劳动者群体、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过程中,拓宽民意征集渠道,通过座谈走访、线上征集等多种形式,充分吸纳企业经营主体、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保障制度内容贴合基层实际、契合企业发展需求。针对各类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落实前期评估论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查、班子集体审议、定稿后对外公开发布全流程工作,做到一环不少、一步不缺。
持续压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南昌县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两项制度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全面落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常态化工作机制,细化优化文件起草、报送、审核、印发全链条操作规范,将合法性审查贯穿文件制定全过程。始终坚守 “有件必审、有审必严” 工作准则,对所有拟出台文件逐条核查法律依据、程序要件,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条款,切实以规范化制度管理夯实依法行政工作根基。
(四)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根治欠薪制度落实集中整治夏季专项行动,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4个,约谈12个家欠薪单位。开展加快推进江西省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县电子劳动合同注册企业338家,网上签订电子劳动合同24138份。开展劳动用工年审书面年审工作,目前共年审用人单位209家,日常巡查用人单位158家。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对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监管、高温津贴发放、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3户次。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结合每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凡属于行政处罚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合法利益的执法案卷,我局都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归档。
(五)强化多元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内外监督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权力监督体系,以常态化监督约束行政行为,推动人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规范运行。 主动自觉接受多层次外部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意见建议闭环办理机制,逐条研究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逐项落实整改、及时反馈答复,切实吸纳各界合理诉求改进人社业务;主动敞开舆论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时回应媒体关注的劳资纠纷、社保经办等民生热点问题。健全内部纪检监督机制,设立局专职纪检专员,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同时主动对接审计部门,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以专业监督补齐行政履职短板。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监督效能,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发布,将政务公开嵌入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对政策制定、执法标准、办事流程等关键内容主动对外公示,2023年累计依法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信息36条,以公开透明倒逼权力规范行使。
抓实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刚性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硬性规定。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部署,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建设硬性任务,推动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地。对局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班子包案机制,严格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流程要求,庭审前后主动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全程配合开展诉前调解、庭中和解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矛盾上行,以出庭应诉发现执法短板、倒逼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六)多元渠道化解矛盾,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
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针对各类诉争及诉由、情节轻重、简繁的不同,分别采用合议庭、独任庭审理,或庭前协调的案外处理方式,通过合理组成仲裁庭,确保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能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处理。畅通维权举报投诉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维权举报投诉电话:0791-85722422,及时受理群众劳动保障维权举报投诉,及时核处全国欠薪平台案件线索,专人负责,2023年以来案件线索办结率100%。
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监察、社保等业务部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集中培训参与企业100余家,另处组织专人到企业点对点培育,现场指导和宣讲、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针对员工关心的用工管理、薪酬制度、福利待遇、女职工保护、职业病防护等相关问题,进行耐心地指导和服务,利用局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案释法案例等内容,为企业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添砖加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业知识的培训。现有的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知识陈旧,对于很多新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到位或有偏差,使得办案过程中对于一些问题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跨部门协同处置劳动监察重大违法案件的工作机制建设滞后。在处置欠薪等劳资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包工头等关键责任人失联情况多发,劳动监察部门缺乏强制联络、约束相关主体的手段,处置工作容易陷入被动。若公安部门能够前置介入、对责任人员开展约谈警示,可有效形成震慑、快速稳控事态,但我县尚未形成成熟顺畅的常态化联动处置体系。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坚持局党组书记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人社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高质高效推动人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每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告上一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加强督察考核,紧盯“关键少数”,将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科股室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考核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对劳动监察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建议省、市集中组织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系统的、专业化的培训提高劳动监察人员的法律知识及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欠薪隐患的排查力度,全力提升执法的效能。
(二)建立健全劳动监察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的部门联动机制,提升处理劳动监察领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