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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679500-0801-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5-01-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文广旅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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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坚持以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为基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文广旅政策解读、活动发布、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文广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县文广旅局办公室,邮编:330200,联系电话:0791-85712619,电子邮箱:ncxwgj@126.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文广新旅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67条,其中政务工作130条,公共文化7条,广播电视、旅游9条,绩效评估2条,信息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信息1条,预算决算7条,重大决策公开6条。内容涉及文化和旅游活动宣传、经办流程和工作动态等其他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南昌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信息公开部门信箱收到来信4件并按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协调,办公室抓业务的工作体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实行“三审制”。信息员进行初审,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对信息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把关;局分管领导进行终审,重点审核信息的政治导向和保密性。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审核后的信息,根据不同平台特点和受众群体,对信息进行针对性的排版和编辑,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例如,在微信公众号上采用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形式发布文化活动预告和回顾,在县政府网站上以正式文件格式发布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网站的基础架构建设,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文化活动、广电旅游信息等多个板块,确保信息分类清晰、易于查找,提升了平台的实用性和用户体验。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并对相关目录进行更新、维护,做好信息保障工作,定期对专栏信息进行更新,积极加强与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使公众能第一时间了解文广局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分类对收到的申请及时登记、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的规范性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全面加强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文化活动信息、广电、旅游等未能在第一时间发布,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滞后,影响了其参与文化和旅游相关活动的积极性和便利性。二是公开渠道单一:主要依赖政府官网进行政务公开,在社交媒体平台、线下文化场馆公告栏等其他渠道的信息发布较少,覆盖人群有限,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和不常使用网络的人群难以获取信息。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制定严格的信息更新时间表,如文化活动预告需提前一周发布,活动结束后两天内更新活动详情及照片等资料,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除官网外,开通官方微信短视频、抖音号等社交媒体账号,定期推送文化活动、旅游动态等信息;同时,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开宣传栏,张贴近期重要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做到政务信息多渠道、多样式、全面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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