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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267619-0801-2026-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6-01-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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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以下简称《报告格式》)等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712459,电子邮箱:ncxwjwbgs@163.com。

2025年,南昌县卫健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卫健系统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梳理公开事项,不断完善目录体系,规范公开内容,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聚焦平台建设。2025年我委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县卫健委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涵盖“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履职依据”“机构简介”“行政执法”“规划信息”“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专题栏目,在网站政务公开位置进行展示,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和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公开的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工作,通过不断丰富的政务公开渠道公布卫生健康信息,打通与群众的联通之路。

(三)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全年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245条信息,“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南昌县医疗健康集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推送医疗健康相关信息382条。二是依申请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2025年共收到13条依申请公开件,回复率100%。三是积极回应社会群体关切事件。全年办结“部门信箱”件10条,省12320、市12345工单共计500余件,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提案)9件。

(四)监督保障。一是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股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效率。二是根据后台监测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提升政务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全年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人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对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频次了解不够,内容把握稍有欠缺,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归类偶有偏差等。

(二)改进情况。我委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业务股室的业务培训和不定期监测,强化与上级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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