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确保各项目标可实现、有成效。
(二)实施中央和省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人群查治病、查灭螺、晚血救治等工作。
(三)健全完善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流行因素监测点(南新乡潭口村、蒋巷镇联圩村、泾口乡大沙村)、风险监测点(南新乡中徐村、蒋巷镇山尾村、蒋巷镇五丰村)和市级监测点(蒋巷镇玉丰村)疫情监测工作。
(四)强化封洲禁牧工作,加大联防联控及执法力度,严禁牛羊复养,巩固我县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
(五)根据国家和省级《血吸虫病消除推进及巩固试点县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25年南昌县血吸虫病消除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县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确保我县2027年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六)全面推进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进程,开展村级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考核验收(共44个行政村,其中:南新乡21个行政村、塘南镇23个行政村),计划全县血吸虫病流行区行政村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七)落实督导巡查制度。县血地办实行月督查制,每月对相关流行区乡镇禁牧办督查不少于2次,对禁牧办工作开展情况、禁牧巡查情况进行督查暗访,通报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年终进行绩效考核,并参照考核结果按A、B、C三级下拨禁牧监管资金。
(八)继续做好血防应急工作。落实应急物资、技术、队伍储备,重点做好汛期血吸虫病疫情防控,开展汛前和汛后血吸虫病风险评估,及时开展风险研判和疫点处置。
(九)抓好禁、退捕渔船民血吸虫病查治病工作。
二、加大血防机构监管力度
(一)对县血防站查治病、查灭螺、晚血救治、疫情及螺情监测、血防健教等工作进行抽查和考评。
(二)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查治牛工作进行抽查和考评。
(三)对流行区乡镇卫生院人群查治病、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工作进行抽查和考评。
(四)对血防专项资金进行监管。各血防机构要建立专账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血防专项资金,并对重点单位进行资金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