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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269851--2021-009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12-24
文件编号: 南政办发〔2021〕65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协调联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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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等相关部门:

《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协调联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协调联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按照“政府领导负责,住建牵头统筹,乡镇组织实施,上下联动运行,各方相互配合”工作原则,有效保障各乡镇、管理处(管理会、街办)及各相关部门各项数据、信息畅通,入户调查衔接配合到位。经县政府研究制定《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协调联络机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普查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普查办《江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市普查办《南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省住建厅《江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市建设局《南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南昌县普查办《南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摸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底数,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信息需求,为建立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信息数据库,提高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水平,加快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

二、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住建局牵头,由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格局,引进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支撑,为保障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高位迅速实施,特成立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全体班子成员,及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填写《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成员通讯录》(附件1),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2月8日前报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责任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负责与省住建厅、市普查办、县普查办联络,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委托第三方调查技术机构,组织开展本县房屋建筑调查和市政设施调查培训,协助督促住房保障中心、城管局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协调汇交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正式调查成果。

2、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依托第三方调查技术机构负责调查数据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汇交和抽样复核,形成县级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并按要求汇交;

3、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依托第三方调查技术机构负责数据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负责全县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汇交和抽样复核,形成县级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并按要求汇交;

4、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职能职责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文资料,提供调查工作所需相关基础数据,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5、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一是负责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全力配合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二是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协助第三方调查技术机构,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查涉及对象(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参与普查的自觉性;三是负责做好与外业普查人员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区、村组干部等基层力量,重点解决调查入户难、核实对象难、进门问询难等入户普查难题。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这次普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普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同时加强普查工作的协调联动,相互配合,主动进行信息传递和沟通。

(二)高位推动务求实效。建立由县领导、各成员单位及第三方技术人员形成的“南昌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微信群,各成员单位每天在群里报送普查工作进度、通报普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公布调查数据抽查自检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将以简报的形式,通报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有步骤的推动普查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夯实基础,数据共享。为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料数据,加以筛选利用,建立共享目录(见附件2),实现基础数据的共享共用。本次普查须收集相关部门基础信息资料,分析整理加以利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同时加强了新旧成果的衔接,消除其间矛盾,保证资料数据的连续性。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及各相关部门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文件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把握数据质量,强化追溯问责。普查数据质量是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衡量调查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要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数据过程管理,严把数据采集关,审核关,将数据质检要求贯穿到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充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档案资料、大数据、手持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实现普查数据可追溯、可比对,确保调查数据成果质量。对普查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数据造假、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普查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县住建局质安站   章成

联系电话:13870060308;  邮箱:976965458@qq.com

附件:

1、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成员通讯录;

2、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基础数据共享目录

附件1:

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成员通讯录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姓名

职务或村(社区)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分管领导

2

联络员

3

村(社区)联络员

4

村(社区)联络员

5

村(社区)联络员

6

村(社区)联络员

7

村(社区)联络员

8

村(社区)联络员

9

村(社区)联络员

10

村(社区)联络员

11

村(社区)联络员

12

不够加栏......

村(社区)联络员

注:1、相关部门只需填写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即可,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需填写属地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还需填写至本级所辖村(社区)的联络员。为方便普查工作快速有效推进,请各位扫码加入“南昌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微信群。2、本表填写后请各单位于12月3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 邮箱:976965458@qq.com,联系人:县住建局质安站 章成,联系电话:13870060308;

附件2:

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基础数据共享目录

一、调查组获取房屋建筑基本数据信息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

(1)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房产交易系统,获取住宅基本信息,建立普查区域的住宅名录。

(2)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系统,获取房屋改造、抗震加固等相关信息。

(3)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建造、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获得房屋建筑的竣工图纸,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说明中获取房屋的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形式等相关信息。

(4)通过房屋建筑所属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获得房屋的基本情况。

(5)通过地方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测绘数据获取相关信息。

(6)通过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数据和新农村建设有关数据获取房屋的相关信息和基本情况。

二、调查组获取市政设施基本数据信息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

(1)市政设施所在地管理部门档案材料。

(2)市政设施所在地既有安全管理系统数据。

(3)通过市政设施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建造、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获得市政设施的竣工图纸,在市政设施、结构设计说明中获取县政设施的相关普查信息。

(4)可由地方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测绘数据中获取相关信息。

三、以下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所涉及的基础数据,不全包括但也不限于:

(1)配合单位(自然资源):

1、用地性质数据: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范围,用于房屋定性(城镇、农村房屋),确认调查表格的选择;

2、城镇地籍或不动产数据:分两部分,一是空间图形数据;二是房屋基本信息;先期进行数据录入;

3、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数据:一是根据房地一体的基础图形,完善单体房屋空间数据;二是根据位置,套合户主信息、房屋地址、层数、面积、高度、结构信息;

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宗地(图形和属性)、自然幢(图形和属性)、权利人表;

5、农村房地一体确权调查数据库(图形和属性)。

(2)配合单位(民政):一是全县各乡镇、街、社区及村行政区划界线:用做任务区划分;二是提供全县市政道路路名(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疏散道路、与公路调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三是桥梁名称(南昌县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

(3)配合单位(县城管局):调查市政道路桥梁起始位置、道路设计单位、管理单位、红线宽度、投资额等;道路设计资料、设计图纸,竣工验收材料、竣工图纸、设计文件及改扩建资料等;桥梁检测资料(城市桥梁日常巡检报表,城市桥梁资料卡、设施量年报表,定期检测报告,特殊检测报告),桥梁咨询报告等;桥梁维修、改造、加固资料;

(4)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供水公司):需要自来水公司提供供水管线cad图或者矢量图(国家2000坐标)、供水厂站和管线的基本属性资料;供水厂站技术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结构设计总说明,厂站工艺流程,厂站各单体的平面图、剖面图、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厂站改扩建资料;供水管网和供水厂站以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信息、一般性能和技术指标等。

(5)城镇燃气设施(县城管局、县燃气公司):天然气公司提供管道cad图或者矢量图(国家2000坐标)、管线和燃气厂站的基本属性资料;燃气管网和燃气加压站以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信息、一般性能和技术指标等。

(6)配合单位(县房管局)

1、房产交易系统:获取住宅基本信息,建立调查区域住宅名录;

2、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房屋基本信息,物业管理单位基本信息;

3、房屋安全管理系统:获取房屋改造、抗震加固等相关信息,改造时间及改造内容。

(7)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农房安全排查系统数据(危改办):根据户主、位置,套合农房剩余信息,需协调区级账户、密码;

2、三违清查系统数据:需协调区级账户、密码,访问链接,根据产权人套合剩余建成区内房屋建筑信息;

  3、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档案馆):获取竣工图纸,房屋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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