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县西总干渠及五干渠部分渠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市河长办《关于对西总干渠及五干渠部分渠道开展整治的督办函》洪河办督字〔2021〕11号要求,为认真落实涉及我县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助力南昌“一江三河串十湖”项目建设,解决水环境整治薄弱环节和重点。经县政府研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为立足点,加强水环境污染全防全控,全面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部门职能责任,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行业管理加强联动配合。坚持行业主抓,强化部门职责;坚持全县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严格规范行为,优化管理;坚持依法治理,严管重罚。
二是坚持统筹部署注重整治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生态环保红线意识,对标对表全面排查。强力推进截污、治乱建设,重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采取强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在时限内遏制渠道及周边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彻底解决西总干渠及五干渠渠道环境污染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县西总干渠及五干渠渠道专项整治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帆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袁 军 县水利局书记、局长
熊卫斌 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成 员:罗爱华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稚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述 八一乡武装部长
徐剑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云浩 县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周拾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涂桂生 县房管局副局长
邓 坤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胡知旺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李新平 县赣抚平原水资源保护中心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罗爱华同志兼任。
四、整治范围
南昌县范围内西总干渠(22+500~67+436)、五干渠(0+000~0+460)渠堤环境及水污染源问题。
五、整治安排和推进时限
根据《关于对西总干渠及五干渠部分渠道开展整治的督办函》(洪河办督字〔2021〕11号)要求,我县已于2021年4月16日至20日进行现场摸排核实,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摸排核实渠道周边环境污染情况
1.开展五干渠及渠道岸线范围内建筑物面积测量(含违建)及渠道内排污口数量、口径摸排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八一乡
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2.开展西总干渠道内排污口数量、口径摸排统计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赣抚平原水资源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莲塘镇、八一乡
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二)全面开展渠道周边环境整治
1.开展渠道排污整治工作。封堵向渠道排放的生产生活废水排污口;加强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不得靠近干渠;加强渠道灌溉取水口专人管理工作,防止灌溉用水回流及垃圾污染渠道水体。
责任单位: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莲塘镇、八一乡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赣抚平原水资源保护中心、县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加强工厂企业生产废水排放进督查工作。开展渠道沿线企业排查整治。对西总干渠、五干渠沿线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莲塘镇、八一乡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加强违章经营执法整顿工作。依法加强经营环境脏乱差及违章经营行为督查,严格执法,不符合相关要求一律取缔关停。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配合单位: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莲塘镇、八一乡、县城管局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4.开展五干渠违建及部分建筑整治工作。拆除五干渠渠道周边清洁屋、废弃水泵房、违章搭建并及时清场;加强违章搭建监管工作;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责任单位:八一乡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并长效保持
5.开展五干渠渠道周边低压输电线路迁改规整工作。规整低压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及线路环境整洁。
牵头单位:八一乡
责任单位:八一乡、县供电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
(三)建立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机制
1.结合上级西总干、五干渠综合检核需要,按照“遏增量、减存量”原则,结合项目建设逐步拆除迁建厂房建筑。
责任单位: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莲塘镇、八一乡
配合单位:县房管局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长效常态管理工作,县河长办定期开展督查巡察工作,并就西总干、五干渠及周边环境有无反弹恶化情况进行通报,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责任单位:沿线乡镇、县水利局(赣抚平原水资源保护中心)、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房管局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主动担当,负责各自行业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落实整改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压实责任包干到人,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要求,强化督导。县河长办要定期开展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督查,督促落实,及时通报。确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机制能够落到实处,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联系人:涂春芸,18107050087,87985496@qq.com
(三)举一反三,做出成效。以问题导向落实整改,对照督办整改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防止反弹,高标准落实整改同时加强长效常态管理,做出成效打造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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