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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751425--2021-0066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4-26
文件编号: (南办字〔2021〕14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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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南昌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昌县委办公室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南昌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彰显省会担当”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21〕7号)文件要求,通过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将蔬菜产业发展成为重要乡村富民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丰富市民“菜篮子”产品,积极拓展外销市场;坚持因地制宜、全县一主导品类、一乡一特色品种;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农民受益。以技术示范推广为先导,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本,以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以强化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动龙头企业、规模基地、基本菜农同步发展,示范推广安全、高效、绿色栽培技术,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全面推进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发展目标

2021年新建或改扩建8000亩设施蔬菜基地,蔬菜和食用菌播种面积力争发展到24.9万亩,蔬菜和食用菌产量力争达到70万吨,大力提高我县蔬菜供给能力,面向全省、走向全国。

阶段目标为:

(一)2021年3月底前,建设1个5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高效服务技术(科研)示范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示范推广中心”),配套建设100亩左右蔬菜生产基地,主要用于设施蔬菜大棚棚型测试示范、良种引种示范、实用技术测试和技术人才培训等。

(二)2021年6月前,在每个农业乡镇建设100亩左右的相对集中连片钢架大棚示范基地。

(三)规模示范基地初见成效的同时,按照指导性计划建设任务,落实建设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设施蔬菜基地,全面完成设施蔬菜年度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稳步试点示范。依托专业公司至少建设和运营1个50亩以上的示范推广中心,配套建设100亩左右蔬菜生产基地,研究适宜南昌县气候的优良种植品种,成熟管用的实用栽培技术,形成一套符合南昌县实际的经济适用性方案。按照规模种植、稳定发展的要求,以国有企业平台、龙头企业为主、鼓励村级集体组织积极参与,每个农业乡镇至少建设100亩左右相对集中连片的钢架大棚高效推广示范基地,推广示范推广中心的经济适用模式。

(二)规划产业布局。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前提下,按照规划先行、科学选址、适度规模的要求,综合气候特点、种植习惯、产业基础、市场定位等因素,各地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选址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壤达标,排灌便利等的地块发展设施蔬菜基地,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一批重点乡镇和蔬菜专业村,引导一村一品规划、集中连片种植,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重点推进城郊及高速沿线等交通便利、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加快形成规模和效益优势。

(三)提升基础条件。统筹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改善蔬菜种植区域土地平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高质量蔬菜生产基地。设施蔬菜产区,推广建设具有冬保暖、夏遮阳功能的经济适用性大棚,通过调整优化种植茬口,发挥大棚设施“春提前、秋延后”作用,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其它设施。露地蔬菜产区,主要完善灌排设施,配备生产用电设施,配套农资、农机具库房及田头贮肥(沼液)池或堆肥场。实施菜地培肥工程,逐步建成能排能灌、土壤肥沃、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产稳产蔬菜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主体在田间地头新建或改建冷库等储藏保鲜设施,有效提升蔬菜储藏保鲜能力,降低生鲜蔬菜腐损率。

(四)推广实用技术。加强与高校、蔬菜科研机构合作,依托农科院等平台和资源,组建蔬菜产业技术研究团队,加快选育推广适宜本地的蔬菜良种。以现有示范推广中心为依托,2021年至少引进10个蔬菜新优品种进行试种。加快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连作障碍治理、高温闷棚、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土地耕整、水肥一体、田头预冷、设施环境调控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技术联系,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至少组织开展2 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菜技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

(五)培育产品品牌。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引导蔬菜企业做强做大企业品牌,扩大品牌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坚持以市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市场紧缺产品,提高经济效益。继续强化蔬菜种植主体责任,指导100 亩以上蔬菜基地全面建立生产和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未满即采等行为。强化投入品管控和监督抽检,对农残超标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年内申报奖补时实行“一票否决”。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力度,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快蔬菜产品品牌培育,积极参加蔬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宣传推介蔬菜品牌。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要素聚集力度,培育发展动能。通过强化扶持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招商、安商、亲商、富商环境,面向山东、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等通过投资、股份合作等方式落户我县发展设施蔬菜产业。通过联营联合等形式,扶持一批现有蔬菜生产企业改造提升和扩大规模,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联结形式的经营共同体。逐步推进露天叶类蔬菜设施化,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

(二)构建新型经营方式,激活内生动力。创新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塘南工创、南新市政公用等国有企业平台资源优势,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为主,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全面提升蔬菜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等设施装备建设水平,逐步建立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体的稳定产销市场网络。创新分配模式,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分配模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参与进来,实现共同发展。

(三)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破解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借鉴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经验,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对接和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上市旺季进行深加工,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缓解蔬菜“卖难”问题;对品相较差但质量保证的难销蔬菜进行加工,减少蔬菜损耗率,提高整体效益。

(四)优化结构均衡品种,保障有效供应。在上市季节上,提高淡季供应能力,重点发展春提早、秋延后,越夏菜,越冬菜等高价茬口,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分期播种,分批采收上市,解决春秋“两淡”问题,大幅提升蔬菜供应能力。在品种结构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切实解决蔬菜品种性短缺问题。在区域布局上,大力发展城郊蔬菜产区,提高蔬菜自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蔬菜、水生蔬菜和食用菌产业。

(五)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拓展产业链条。针对设施蔬菜特点,重点创新并推广设施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平衡施肥、连作障碍防治、机械化作业、采后商品化处理等新技术,努力挖掘优质高产效益潜力,提升设施蔬菜产业竞争力。拓展绿色食品产业链蔬菜产业子链,积极开展速冻保鲜蔬菜,脱水蔬菜、蔬菜汁、饮料等新型蔬菜加工制品以及方便净菜、袋装蔬菜、真空保鲜蔬菜等鲜切蔬菜产品及加工工艺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五、扶持政策

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建设设施蔬菜基地的形式,通过 “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对在2021年实施并按要求完成建设的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及土地流转等进行奖补。对符合本扶持政策条件,同时已获得其他财政奖补资金但未达到本扶持政策奖补标准的项目,按可获得本政策奖补资金扣除已获得其他财政奖补资金后的金额进行奖补,同类项目不得分别单独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对符合申报上级财政扶持项目条件的实施单位,要优先申报上级财政扶持项目,并确保按要求完成,未按要求完成的不享受本政策。本政策县级奖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设施。

1.单体大棚。按新建成后棚体面积540㎡折算为1亩的标准测算大棚面积给予20元/㎡的奖补。

2.连栋大棚。按新建成后棚体面积540㎡折算为1亩的标准测算大棚面积给予40元/㎡的奖补。

3.集约化育苗床设施。按新安装后的面积给予60元/㎡的奖补。

4.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按新建成后的面积给予600元/亩的奖补。

(二)辅助设施。

1.田头冷库。按基地新建成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给予400元/m³的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40万元。

2.蔬菜采后分拣车间。按新建成后的面积给予300元/㎡的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6万元。

(三)基础设施。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蔬菜基地,按照蔬菜基地基础设施规划要求建设。对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新完善的电、路、沟等基础设施,按以下标准奖补:

1.安装变压器。按每个基地新安装100KVA以上变压器给予6万元/台的奖补。

2.道路硬化。按新硬化18cm厚以上道路面积给予50元/㎡的奖补。

3.排灌沟渠。按新建深宽30cm以上硬化沟渠长度给予60元/m的奖补。

(四)土地规模化流转。鼓励乡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组织适度规模土地流转,统一流转给经营主体,简化流转程序。对在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范围内新流转土地5年以上的,根据土地流转合同面积,按每亩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村集体组织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参照《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农局字〔2020〕205号)操作执行。

(五)示范推广中心。统筹市级奖补资金100万元,支持示范推广中心建设。对安装精准控制设施设备、建设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配套检测室和农资仓库等设施(不包括前款提到的设施)、购置机械设备等,在提供相关发票复印件的前提下,按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确定投入金额的40%给予奖补。

六、扶持程序

1.乡镇验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明确的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建设,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属地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出具工程量完成情况报告。做到完成一块、建档一块、验收一块,验收格式详见附件5。验收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奖补申请,并附项目验收表、第三方出具的报告、设施建设施工前中后图片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格式详见附件6。

2.县级复核。根据乡镇上报奖补项目验收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县级复核并签署意见,复核格式详见附件7。

3.资金拨付。县级复核通过后,由县财政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再由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拨付至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申请格式详见附件8。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县供销社、县统计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蔬菜产业作为县重点工作,由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产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要组建精干高效的蔬菜产业服务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促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明确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处理好土地流转、用地审批、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对照县下达的具体任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组织规模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建设任务分解落地到位、工作量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在2021年12月10日前将建设任务建档和验收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于2021年12月30日前对各乡镇建设任务建档验收的基地进行复核,并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上报。

(三)强化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推进、项目验收、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质量监管,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一批标准化蔬菜基地;县发改委负责重大重点项目规划入库;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扶持资金;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基地项目立项审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设施用地使用;县金融办负责协调产业发展银行信贷和保险;县水利局负责基地排灌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县交通局负责基地道路建设指导;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县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基地电力设施建设;县供销社负责对接蔬菜生产需要的相关农资产品及服务,指导建设电商网络蔬菜销售平台;县统计局负责蔬菜产业相关指标数据统计;县市监局负责蔬菜品牌建设和市场秩序监管,收集提供相关蔬菜供销市场信息;县商务局负责联系对接引进蔬菜企业和客商,促进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与企业之间合作发展,分析会商产销形势并组织产销对接;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警气象灾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灾害应急处理;各乡镇负责按要求抓好目标任务落实。为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互相配合推进蔬菜基地建设。

(四)强化资金保障。设施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县财政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中统筹安排,同时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导考核,成立蔬菜产业发展专班,并设立督导组,对各乡镇设施蔬菜产业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附件:1.南昌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昌县2021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3.单体大棚参考标准

4.连栋大棚参考标准

5.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6.南昌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7.南昌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县级复核意见表

8.南昌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

附件1

南昌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翔    县政府县长、小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罗国栋   县委副书记

胡朝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曹  怡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金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新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光华   县发改委主任

廖淑敏   县财政局局长

黄华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  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万仁辉   县金融办主任

袁  军   县水利局局长

殷红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炳峰   县住建局局长

吴  汉   县供电公司经理

徐建文   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刘志刚   县统计局局长

刘建军   县市监局局长

王曦婷   县商务局局长

罗国金   县气象局局长

万  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长、各管理处(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日常工作。

附件2

南昌县2021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建设任务(亩)

1

蒋巷镇

800

2

南新乡

800

3

塘南镇

800

4

泾口乡

600

5

幽兰镇

800

6

塔城乡

500

7

冈上镇

500

8

广福镇

500

9

三江镇

500

10

黄马乡

500

11

武阳镇

500

12

向塘镇

500

13

银三角管委会

500

14

八一乡

100

15

富山乡

100

全县合计

8000

附件3

单体大棚参考标准

序号

名 称

单体大棚

1

高度

棚体顶高≥3.5m,肩高≥2m,顶高与肩高差≥1.5m

2

跨度

大棚跨度≥8m

3

拱杆

大棚拱管外径≥Φ32mm,壁厚δ≥1.5mm,拱间距≦1m

4

拉杆

热浸镀锌圆管外径Ф≥32mm,壁厚δ≥1.5mm,三道

5

斜撑

(两侧各一根、斜交式杆)外径≥Φ32mm,壁厚δ≥1.5mm

6

棚头立柱

热浸镀锌圆管外径Ф≥32mm,壁厚δ≥1.5mm

7

卡糟

铝合金 、厚度δ≥0.7 mm

8

通风、卷膜机构

两侧卷膜通风,带自锁装置

9

防虫网

通风口采用防虫网

10

大棚门

棚端面双移门宽度≥1.8m,高度≥2.0m

11

大棚膜

长寿、无滴膜厚度δ≥80μm

12

水平杆、吊杆

热浸镀锌圆管外径Ф≥32mm,壁厚δ≥1.5mm

附件4

连栋大棚参考标准

序号

名称

连栋大棚

1

高度

棚体顶高≥5m,立柱肩高≥3m,棚顶高与肩高差≥2m

2

单栋跨度

跨度≥8m(双拱二膜)

3

主立柱

热浸镀锌方管80×60×2.5mm,壁厚δ≥2.5mm,间距4m

4

端面副立柱

热浸镀锌方管50m*30m*6000mm,壁厚δ≥2.5mm

5

端面副立柱

热浸镀锌方管30m*30m*3000mm,壁厚δ≥2.0mm

6

顶拱杆

热浸镀锌圆管外径Ф≥32mm,壁厚δ≥1.5mm

7

内拱杆

热浸镀锌圆管外径Ф≥25mm,壁厚δ≥1.5mm

8

天沟

采用热镀锌板,上锌量≥275g/m2,厚度δ≥2mm

9

通风方式

天沟两侧卷膜或顶部竖式通风

10

基础

基础钢筋混凝土浇筑≥Φ200mm或200×200mm,长度≥700mm

11

通风、卷膜机构

两侧卷膜或顶部竖式通风,带自锁装置

12

防虫网

通风口采用防虫网

13

大棚门

棚端面双移门宽度≥2.0m,高度≥2.5m(三跨两组)

14

大棚膜

长寿、无滴膜厚度δ≥120μm

15

大棚内保温膜

长寿、无滴膜厚度δ≥80μm

附件5

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实施单位名称: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奖补标准

奖补金额(元)

金额合计(大写):

验收组意见

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验收日期:                            

乡镇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南昌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序号

实施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奖补标准

奖补金额 (元)

金额合计(大写):

乡镇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7

南昌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县级复核意见表

实施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复核日期

县级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复核人员签字: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8

南昌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

序号

申请单位

奖补内容

奖补标准

奖补金额(元)

金额合计(大写):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分管领导 意见

县长审批意见

资金安排意见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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