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委已征求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驻县单位意见,收到蒋巷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区经发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区招商局出具的书面意见,我委在编制《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过程中予以综合考虑;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回复无意见,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回复,视为无意见。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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