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洪禁燃办字[2021]2号文件《关于要求南昌县进一步扩大禁燃区域范围的通知》,要求我县扩大现有禁燃区。为切实巩固我县禁燃成果,进一步推动《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依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授权,结合我县城区实际,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小组办公室提议扩大我县现有禁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