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镇、八一乡、东新、银三角管委会、八月湖街办、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
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发来《关于调整南昌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请示》(征求意见稿),需上会,现转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 2021年5月16日下班前,将你们的书面意见(盖章)反馈至县政府办625,逾期视为无回复。
联系人:胡安安
联系电话:15879154878
联系邮箱:565435347@qq.com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关于调整南昌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请示(草案)
县政府:
自2016年9月1日我县开展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以来,在各级犬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居民文明养犬意识得到逐步提高,但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一直没有进行得到及时调整,导致近年来存在的一些犬只伤人、犬只扰民及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县养犬办无法依法依规查处,市民投诉率居高不下,加之我县原养犬重点管理区部分社区的名称及区域范围也发生了变更。为此,为进一步更好的规范我县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减少市民的投诉,根据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要求和我县养犬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现特呈请对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前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
澄湖西路社区、体育馆社区、王家社区、澄湖北路社区、澄湖中路社区、正荣大湖社区、玺园社区、斗柏路社区、向阳路社区、南井路社区、农贸街社区、府前路社区、莲水巷社区、公园路社区、南农社区、手拖社区、昌南客运站社区、康莲路社区、莲垦路社区、小蓝社区、景奥社区、幸福时光社区、象南社区、平安象湖社区、象北社区、丰源淳和社区、力高国际社区、居住主题公园社区、海嘉路社区、银亿社区、抚西社区、银河社区、银恒社区。
二、调整后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
莲塘镇:体育馆社区、王家社区、澄湖北路社区、澄湖中路社区、正荣大湖社区、玺园社区、斗柏路社区、向阳路社区、南井路社区、农贸街社区、府前路社区、莲水巷社区、公园路社区、南农社区、手拖社区、昌南客运站社区、康莲路社区、莲垦社区、小蓝社区、莲安南路社区、彭家社区、澄碧湖社区、定岗社区、斗南路社区、富锦社区、河滨路社区、创业街社区、莲江社区、莲西路社区、振兴路社区、城南路社区、正荣南岸社区;
八月湖街道:象南社区、平安象湖社区、芳草路社区、金沙大道社区、杨家湾社区、庄园路社区、清水湾社区、力高国际社区、滨河社区、幸福时光社区、东莲路社区、居住主题公园社区、御河湾社区、抚州港社区、抚西社区、景苑社区、诚安路社区、芳湖苑社区、丰源淳和社区、海嘉路社区、象北社区;
小蓝经济开发区:玉岸社区、金沙社区、迎宾社区、定埠路社区、汇仁大道社区、银湖公园社区;
银三角管委会:银河社区、银恒社区、银星社区;
八一乡:八一居委会社区;
东新乡:银亿社区。
其中莲塘镇新增13个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小蓝经济开发区新增6个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银三角管委会、八一乡各新增一个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南昌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划定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知》
2. 建成区各区域养犬重点管理区划图
附件1
附件2
莲塘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规划图
八月湖街办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划图
小蓝经济开发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划图
银三角管委会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划图
八一乡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划图
东新乡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划图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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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昌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