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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调整南昌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 发布时间: 2021-04-14 13:05
  • 来源: 南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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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南昌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划定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犬只伤人、犬只扰民及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拟重新对3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调整,其中莲塘镇新增13个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小蓝经济开发区新增6个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银三角管委会、八一乡各新增一个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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