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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751425--2023-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0-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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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决策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赣办发〔2022〕12号)和《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洪党农字〔202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作为“基础工作夯实县”各项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强基础、严规范、分类推、建体系、促改革”的工作思路,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慎推进,夯实工作基础,理顺管理职责,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路径和办法,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县(区)“两整治一提升”活动、乡村治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贡献“昌南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稳慎推进。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积极稳慎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

——坚持规划先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以规划引导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产业发展,提高改革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宅基地制度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建档立册,逐步妥善处置。

(三)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县(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机制、管理机构队伍、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健全,探索出具有昌南特色的农村宅基地改革成果,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努力打造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昌南样板”。

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工作夯实县”要在摸清宅基地底数,按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基本健全。

二、试点主要内容

(一)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坚持村级初审、乡级审批、县级监管的原则。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宅基地审批主责,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多审合一”要求,理顺审批职责。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联审联办制度,制定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审批台账报送制度,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县住建部门备案。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二)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对集体宅基地管理情况的监督机制。整合资源,加快构建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明确承担宅基地管理职责的机构,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赋予村级协管责任,依托村级网格员组建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队伍。强化乡镇(管理处、管委会)综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手段,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相关执法职责。加强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全程监管,制定完善农房建设施工标准和安全规范。加强农房质量和风貌管控,鼓励在农房建设中优先采用通用图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监管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建立审批报备、核查等制度,强化县级政府对乡镇宅基地管理的监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三、基础工作内容

(一)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建立完善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规程,运用遥感、航测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包含宅基地权属、审批、使用、流转等信息在内的宅基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二)指导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在农民积极参与前提下,按需有序保质保量做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力争利用3年的时间完成应编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规划“留白”机制,指导和监督农民严格按规划开展农房建设。健全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和计划指标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提升村庄村容村貌,加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特色民居和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保留乡村景观风貌。涉及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的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三)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因多种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办法,细化相应的化解举措,结合相关工作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四)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延伸,推行乡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让农民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实时更新。强化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在农村管理中的应用。切实保障妇女及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在确权登记中发生矛盾或提出异议的,应按有关确权程序进行化解或明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2年10月)。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明确承担宅基地管理职责的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规范管理工作专班,配足配强业务人员。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工作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和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南昌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二)先行先试阶段(2022年11月—12月)。在做好调查摸底、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历史遗留问题查清分类、确权登记颁证等“四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明确县乡两级宅基地执法巡查机构及村级协管工作,强化执法手段,依法有序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民主调解的积极作用。

(三)分批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4年9月)。以乡镇为单位,选择若干村庄,分批次稳步推进。边推开边完善、边巩固边提升,逐步固化规范管理制度性成果,努力做到宅基地规范管理基本到位、宅基地使用和农民建房审批监管基本到位,推动实现宅基地调查摸底和数据更新系统化、村庄规划编制可视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分类化、确权登记颁证凭证化。

(四)考核评估阶段(2024年10月—12月)。根据省市考核评估有关要求,全县12个试点工作乡镇和城镇非控规区由县级考核评估,各地要在2024年年底前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报县宅改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南昌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书记主抓推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重点任务,将责任分工细化到部门和村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乡镇宅基地审批、监管和执法全过程服务管理“清单”。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镇建设办(农房岗)、公共服务办(民政岗)等部门密切协同、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改革试点所需资金均应列入乡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专项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支持保障工作推进。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扶持,通过宅基地规划整治增加用地指标。优化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源和农村土地资产有机衔接,发挥金融服务效能。加强制度建设,适时出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增量、盘活存量、理顺机制等方面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三)强化舆情管控。加强改革风险防控,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强化线上线下舆情监测管控,增强对潜在风险点的预测能力。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召开座谈会、协商会,引导好、反映好农民合理诉求。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矛盾风险排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培训宣传。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加强村组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全方位解读政策举措,多维度推介典型经验。加强动员引导,通过召开各级动员会、宣讲会等方式广泛动员;编印发放政策手册、问题解答、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载体,正确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

(五)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适时建立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改革试点作为考核村组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试点工作督查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加强政策咨询,引入专家智库,发挥专家的政策咨询和指导作用;加强监督考核,把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县高质量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后腿,要加强问责约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3.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专班

4.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5.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6.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南办发〔2022〕 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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