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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694898--2021-01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6-10
名  称: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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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辛苦钱? 换工作被拖欠工资? 公司借口困难不给员工发工资?怎么办呢?

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自国家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以来,我局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积极探索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我县范围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立案处理。2021年以来,我局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两起,极大地打击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可以向南昌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办公地址:南昌县府前西路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791-8572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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