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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948540--2021-009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0-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办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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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具有南昌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均可自愿申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发放标准

(一)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发放标准:100元/人/月。

(二)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发放标准:200元/人/月。

(三)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发放标准:1000元/人/月。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高龄老人和“三无”高龄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驻昌部队中有军籍、无户籍,但持有我市有效身份证件的高龄老人由驻昌部队指定专人统一代办。

申请时需填写《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1式3份(见表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各1份,并验原件(驻昌部队中高龄老人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和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由驻昌部队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和所在部队正式介绍信。

四、审批流程

村(居)委会受理核实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管理处)社会事务办(民政所)审核,最后交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养老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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