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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翔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特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 发布时间: 2021-08-0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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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翔在县政府六楼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1、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致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的贺信,3、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4、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5、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重要文章,6、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7、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8、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总结会议上的讲话,9、参观“友好往来命运与共——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交活动礼品展”时的讲话,10、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11、致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的贺信,12、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13、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的重要指示,14、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蕴含着强烈的历史担当、高度的大国自信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历史自觉,扛起历史使命,奋力推动各项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市提升发展首位度中展现“首府首县”应有的作为。

二、会议听取了县(区)创建办提请的《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来之不易,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切实把省、市、县督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要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县创建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考核奖惩工作,对工作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会议听取了县教体局传达学习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研究我县贯彻落实建议

会议强调,要突出义务教育公益性和公办学校的主导地位不动摇,持续增加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办优办强公办教育。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质量、财务、收费等方面的管理,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营造优质公平的教育生态。要持续开展“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检查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教育领域违规行为。对群众和媒体等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强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共同维护好教育秩序和招生秩序。

四、会议听取了县“大棚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的《南昌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三类问题”,迅速组织力量,对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立册,区分类型,精准施策。要强化整治力度,从严整治、重拳出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大棚房”不新增、不反弹。要强化组织领导,倒排工期、逐级落实,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会议审议了县交通局提请的《南昌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赣发〔2020〕2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1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规范化可持续管养机制,会议确定:

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提出的《南昌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县交通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相关程序行文下发。

六、会议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提请的《2021年南昌县雄溪河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及占补平衡修复方案》的请示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7〕62号)和《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林规〔2020〕2号)文件要求,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2021年南昌县雄溪河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及占补平衡修复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相关程序行文下发。方案编制由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业主单位,技术承担费用控制在90万元以内,由县财政承担

2.湿地恢复建设工程由属地南新乡作为业主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及验收。所需资金控制在143万元以内,由县财政据实核拨。

七、会议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提请的《南昌县7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有关技术工作服务外包》的请示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好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我县土地征收工作,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南昌县7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其有关技术工作服务外包,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服务外包周期为2021年至2022年,项目所需费用控制在740万元以内,由县财政承担。

八、会议审议了县科工局提请的《南昌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审议稿)》的请示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管,会议确定:

原则同意赋予国有平台公司作为采购主体的权限,具体采购管理办法由县国有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自行研究制定并报县科工局备案后实施。县科工局负责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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