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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对《南昌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解读
  • 发布时间: 2021-04-2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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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共有七大点27条,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主要任务、扶持政策、扶持程序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旨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彰显省会担当”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出台了《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21〕14号)。

二、主要内容

(一)通过强化扶持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招商、安商、亲商、富商环境,面向山东、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等通过投资、股份合作等方式落户我县发展设施蔬菜产业。通过联营联合等形式,扶持一批现有蔬菜生产企业改造提升和扩大规模,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联结形式的经营共同体。逐步推进露天叶类蔬菜设施化,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

(二)创新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塘南工创、南新市政公用等国有企业平台资源优势,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为主,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全面提升蔬菜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等设施装备建设水平,逐步建立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体的稳定产销市场网络。创新分配模式,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分配模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参与进来,实现共同发展。

(三)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借鉴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经验,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对接和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上市旺季进行深加工,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缓解蔬菜“卖难”问题;对品相较差但质量保证的难销蔬菜进行加工,减少蔬菜损耗率,提高整体效益。

(四)在上市季节上,提高淡季供应能力,重点发展春提早、秋延后,越夏菜,越冬菜等高价茬口,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分期播种,分批采收上市,解决春秋“两淡”问题,大幅提升蔬菜供应能力。在品种结构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切实解决蔬菜品种性短缺问题。在区域布局上,大力发展城郊蔬菜产区,提高蔬菜自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蔬菜、水生蔬菜和食用菌产业。

(五)针对设施蔬菜特点,重点创新并推广设施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平衡施肥、连作障碍防治、机械化作业、采后商品化处理等新技术,努力挖掘优质高产效益潜力,提升设施蔬菜产业竞争力。拓展绿色食品产业链蔬菜产业子链,积极开展速冻保鲜蔬菜,脱水蔬菜、蔬菜汁、饮料等新型蔬菜加工制品以及方便净菜、袋装蔬菜、真空保鲜蔬菜等鲜切蔬菜产品及加工工艺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三、执行标准

(一)生产设施。

1.单体大棚。按新建成后棚体面积540㎡折算为1亩的标准测算大棚面积给予20元/㎡的奖补。

2.连栋大棚。按新建成后棚体面积540㎡折算为1亩的标准测算大棚面积给予40元/㎡的奖补。

3.集约化育苗床设施。按新安装后的面积给予60元/㎡的奖补。

4.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按新建成后的面积给予600元/亩的奖补。

(二)辅助设施。

1.田头冷库。按基地新建成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给予400元/m³的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40万元。

2.蔬菜采后分拣车间。按新建成后的面积给予300元/㎡的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6万元。

(三)基础设施。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蔬菜基地,按照蔬菜基地基础设施规划要求建设。对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新完善的电、路、沟等基础设施,按以下标准奖补:

1.安装变压器。按每个基地新安装100KVA以上变压器给予6万元/台的奖补。

2.道路硬化。按新硬化18cm厚以上道路面积给予50元/㎡的奖补。

3.排灌沟渠。按新建深宽30cm以上硬化沟渠长度给予60元/m的奖补。

(四)土地规模化流转。鼓励乡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组织适度规模土地流转,统一流转给经营主体,简化流转程序。对在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范围内新流转土地5年以上的,根据土地流转合同面积,按每亩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村集体组织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参照《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农局字〔2020〕205号)操作执行。

(五)示范推广中心。统筹市级奖补资金100万元,支持示范推广中心建设。对安装精准控制设施设备、建设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配套检测室和农资仓库等设施(不包括前款提到的设施)、购置机械设备等,在提供相关发票复印件的前提下,按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确定投入金额的40%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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