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1个国家部委下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对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为深入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我委坚持面向群众深入发现问题,开通整治举报渠道,欢迎各界群众监督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企业、网吧和个人;
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85720012
举报邮箱:ncxsjhdz@163.com
地 址:南昌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室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