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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 发布时间: 2021-06-25 09:06
  • 来源: 南昌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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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统计局

南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发〔2020〕2号)要求,我县于2020年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近6400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数据汇总评估工作。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报[1]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全县按行政区划[2]登记的常住人口[3]为1452502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867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33827人,增长42.59%,年平均增长率为3.64%。

全县按普查机构[4]登记的常住人口为1186809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3569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1112人,增长42.01%,年平均增长率为3.57%。

二、户别人口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共有家庭户 [5]402091户,家庭户人口为1201206人;集体户61418户,集体户人口为2512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共有家庭户351299户,家庭户人口为1052919人;集体户25451户,集体户人口为1338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61668人,占总人口的52.44%;女性人口为690834人,占总人口的47.5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61。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20198人,占总人口的52.26%;女性人口为566611人,占总人口的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1.29。

四、年龄构成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261334人,占总人口的17.99%;15-59岁人口为977915人,占总人口的67.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3253人,占总人口的14.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1005人,占总人口的10.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4个百分点。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9291人,占总人口的19.32%;15-59岁人口为769202人,占总人口的64.8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8316人,占总人口的15.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3308人,占总人口的11.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2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0个百分点。

表1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1452502

100.00

0-14岁

261334

17.99

15-59岁

977915

67.33

60岁及以上

213253

14.68

其中:65岁及以上

151005

10.40

表2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1186809

100.00

0-14岁

229291

19.32

15-59岁

769202

64.81

60岁及以上

188316

15.87

其中:65岁及以上

133308

11.23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907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465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155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2769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976人上升为1990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722人上升为1340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060人下降为3315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925人下降为2359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由10.22年提高至10.28年。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65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5710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142人,文盲率[8]由4.49%下降为2.52%。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185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5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910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6499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011人上升为1532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28人上升为1411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376人下降为3531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307人下降为2498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51年提高至9.91年。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9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7924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007人,文盲率由4.54%下降为2.35%。

六、城乡[9]人口

全县按行政区划登记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16463人,占总人口的63.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36039人,占总人口的36.90 %。

全县按普查机构登记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33297人,占总人口的61.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53512人,占总人口的38.21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行政区划:包括昌东镇、麻丘镇、南昌航空城、鲤鱼洲管理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普查机构:2020年按管理权限划分,南昌县由7乡(泾口乡、南新乡、塔城乡、黄马乡、富山乡、东新乡、八一乡)、9镇(莲塘镇、向塘镇、三江镇、塘南镇、幽兰镇、蒋巷镇、武阳镇、冈上镇、广福镇)、1街办(八月湖街道办事处)、1开发区(小蓝经济开发区)、1管委会(银三角管理委员会)、1农场(江西省良种繁殖场)组成。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按行政区划登记0-15岁人口为280176人,16-59岁人口为959073人;按普查机构登记0-15岁人口为246039人,16-59岁人口为752454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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