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市食安委下发的《关于2020年度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洪食安委字〔2021〕1号)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对问题清单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现予上报。
同时,我县将举一反三,不断完善,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南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南昌县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20年度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洪食安委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十个纳入”
1.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牵头领导:罗国栋、万向阳
责任单位:县委办(负责党委全会报告)、县政府办(负责政府工作报告)
责任人员:熊军、黄晓瓶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2.制定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的相关文件,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
牵头领导:陈伟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人员:杨友亮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3.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牵头领导:万向阳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政府办
责任人员:刘建军、黄晓瓶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4.出台年度干部人才重点班次培训计划,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
牵头领导:陈奇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曾宇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5.出台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且所占权重在3%以上。
牵头领导:陈奇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曾宇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普法宣传范围。
牵头领导:闵员根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人员:闵忠生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7.结合我县“巩文巩卫”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围。
牵头领导:陈伟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人员:杨友亮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8.结合我县“巩文巩卫”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爱国卫生运动范围。
牵头领导:伍曦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人员:谭水明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9.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牵头领导:闵员根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人员:王宇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10.落实食品安全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
牵头领导:吴华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人员:魏闽军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落实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制度
11.制定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制度,认真完善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记录的相关材料,加强食品安全形势风险研判,及时召集通报相关信息。
牵头领导:万向阳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责任人员:刘建军、
进度安排: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
12.出台县乡食安办能力建设方案,完善组织架构,强化履职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硬件建设,提升协调能力,努力把县乡食品安全办建设成政治过硬、组织有力、能力健全、机制完善、保障到位的食品安全协调体系。
牵头领导:万向阳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
责任人员:刘建军
进度安排:11月底前完成
四、提高餐厨垃圾申报率和收运处理量
13.要求各餐饮单位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督促环卫外包企业与各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切实提高餐厨垃圾申报率。
牵头领导:付向宇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人员:涂艳彬
进度安排:已整改,长期坚持
14.完善设施,在银三角片区新建一座具有全国一流的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基本实现我县垃圾自产自清。
牵头领导:付向宇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人员:涂艳彬
进度安排: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
五、增强食品安全工作创新意识
15.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制定区域协作机制文件,加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间的风险交流。
牵头领导:万向阳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
责任人员:刘建军
进度安排:已整改,长期坚持
16.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意见。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大胆创新、试点、摸索出适应新的监管体制要求,有利于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办法、制度、举措,得到上级认可且具有推广价值。
牵头领导:万向阳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
责任人员:刘建军
进度安排:已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