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丁长明同志任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南昌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王岭同志任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南昌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徐志强同志任南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南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朱理同志任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南昌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
彭小玲同志任南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昌县扶贫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奕同志任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其南昌县离退休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章华同志任南昌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昌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明星同志任南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胜洪同志任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辉同志任南昌县金融产业与新业态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冷志强同志任南昌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涂智勇同志任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昌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姜学斌同志任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余云安同志任南昌县联圩河道堤防中心主任;
彭维国同志任南昌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徐亮亮同志任南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锐同志任南昌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申冬红同志任南昌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志武同志任南昌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廷良同志任南昌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应文伟同志任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荣同志任南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志远同志任南昌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桂根同志的南昌县扶贫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建新同志的南昌县交通投资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李晓华同志的南昌县水利投资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徐胜同志的南昌向塘铁路口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