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南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象湖新城、象湖滨江、小蓝汽车产业园、莲塘和银三角、向塘、八一和武阳、三江和塘南等七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对七个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8月4日之前以书面或邮件等法定形式向南昌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1 年7 月2日至 2021 年 8 月2 日
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791-85737901,联系邮箱:ncxgzg@126.com。
附件:1、南昌县象湖新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2、南昌县象湖滨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3、南昌县小蓝汽车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4、南昌县莲塘和银三角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5、南昌县向塘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6、南昌县八一和武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7、南昌县三江和塘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1 年7月2日